由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的四名人权专家今天对香港民主活动人士、女性人权维护者邹幸彤(Chow Hang-Tung)因被控“煽动颠覆”和担任外国代理人而被捕深表关切,并敦促当局避免使用《国家安全法》,并重新考虑其适用问题。
人权律师邹幸彤于2021年9月8日被捕。她是香港支联会的成员,该组织组织了一年一度的烛光守夜活动,纪念1989年天安门广场的抗议活动。根据《国家安全法》,其他几名活动人士也遭到类似的逮捕和指控。
发表联合声明的联合国人权专家包括: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促进和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奥诺拉•尼伊兰(Fionnuala Ní Aoláin);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克莱芒•尼亚雷索西•武莱(Clément Nyaletsossi Voule);促进和保护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伊雷内·汗(Irene Khan)女士;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玛丽·劳勒(Mary Lawlor)。
人权专家们说:“恐怖主义和煽动叛乱的指控正被不正当地用来扼杀基本权利的行使,这些权利受到国际法的保护,包括言论和意见自由、和平集会自由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
专家们以详细的书面分析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表达了他们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的关切,强调该法根本不符合国际法和中国的人权义务。
专家们还对《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外国代理人”的资格界定表示关切。他们呼吁政府确保各协会能够寻求、接受和使用来自外国或国际来源的资金,而不设置不适当的障碍。
专家们说:“通过对资金施加不当限制和惩罚外国资金的接受者的这种监管措施,侵犯了结社自由的权利以及其他人权。”
他们进一步提醒政府,恐怖主义和颠覆国家安全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国际法对此具有严格的定义。“这些标签不应该应用于不符合现有国际标准规定的门槛的犯罪。这样做破坏了这些法律标准的完整性,削弱了对人权和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规范。”
不当使用
专家们补充说:“当政府不当使用恐怖主义行为和煽动罪来为平息国内异议、限制抗议和遏制民间社会和人权维护者的批评作为借口时,恐怖主义行为和煽动罪的严重性遭到贬低,这令人深感不安。”
专家们表示,《国家安全法》的适用也引发了对公平审判的担忧。他们强调,法官两次拒绝邹幸彤的保释,理由是如果她被释放,将继续威胁国家安全。法官还拒绝取消报道限制,称如果媒体报道听证会,不符合司法利益。
专家们敦促政府立即废除并独立审查《国家安全法》,以确保其符合人权和国际法。
他们表示:“香港需要重振独立的司法机构,暂停适用这项法律,并从根本上重新考虑其用途。”
特别报告员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处理世界各地具体国家情况或专题的独立调查和监测机制的总称。特别程序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不在联合国领取报酬,并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份服务。